江西省省級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過低,請進行網頁播放器升級!
記者日前從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海南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鼓勵無車承運物流創新發展,提升服務能力,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
根據有關要求,申請試點的企業須具有較強的貨源組織能力與貨運車輛整合能力,較為完善的互聯網物流信息平臺和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良好的社會信譽及較強的賠付能力等。海南將于11月30日前完成對申報企業的評審,確定試點企業名單和企業實施方案,并要求各市縣交通運輸局和試點企業在2017年12月10日前分別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將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報海南省道路運輸局。
據悉,海南將通過此次試點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健全無車承運模式在許可準入、運營監管、誠信考核、稅收征管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無車承運人在信息共享、運輸組織、運營服務等方面的標準規范,推動“互聯網+物流”創新發展,引導貨運物流行業規模化、集約化、規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