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
(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的全域(以下稱為重點管理區)城市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東部新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城市建成區、工業集中發展區、農村新型社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以下稱為一般管理區的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內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為綠色標桿工地和應急搶險工程提供保障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采用集裝箱式密閉運輸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特殊車輛除外)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道路上行駛。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區域道路,實行汽車尾號限行,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汽車)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限行。即:星期一限尾號“1”和“6”,星期二限尾號“2”和“7”;星期三限尾號“3”和“8”;星期四限尾號“4”和“9”;星期五限尾號“5”和“0”。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
(一)全市范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為綠色標桿工地和應急搶險工程提供保障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采用集裝箱式密閉運輸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柴油車(特殊車輛除外)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道路上行駛。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區域道路,實行汽車尾號限行,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汽車)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限行。即:星期一限尾號“1”和“6”,星期二限尾號“2”和“7”;星期三限尾號“3”和“8”;星期四限尾號“4”和“9”;星期五限尾號“5”和“0”。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四)全天24小時禁止懸掛大型汽車號牌(黃色)且核定載質量5噸(不含)以上的貨運車輛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道路上行駛。
三、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
(一)全市范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為應急搶險工程、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及場段主體結構大體積混凝土連續澆筑作業提供保障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瀝青混合料運輸車[新能源車輛、為應急搶險工程、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及場段主體結構大體積混凝土連續澆筑作業提供保障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3:00至24:00,禁止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柴油車(特殊車輛除外)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道路上行駛。[春節放假期間,國Ⅰ(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以外的其他車輛不受限制]
(三)工作日的3:00至24:00,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區域道路,本市和外地汽車(含臨時號牌汽車)按機動車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同時,本市暫停實施工作日區域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全天24小時禁止懸掛大型汽車號牌(黃色)且核定載質量5噸(不含)以上的貨運車輛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道路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