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福建省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各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加強贛閩兩省經濟聯系,支持江西省外向型經濟發展和福建省口岸建設,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法〔2009〕7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經檢驗檢疫部門鉛封的柑橘運輸車輛免查驗免收高速通行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整車合法裝載江西省產出的新鮮柑橘(包括蜜桔、臍橙等)的車輛,其運輸的國際集裝箱或箱式箱體已在產地經檢驗檢疫部門封鉛加鎖,憑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核對鉛封鎖號無誤,不開箱查驗貨物,享受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免收車輛通行費。
二、運輸路線。享受上述“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通行路線范圍為:江西省境內高速公路為產地到贛閩省界收費站,福建省境內高速公路為贛閩省界收費站至福建口岸城市收費站。通行其他高速公路的運輸車輛不得享受該政策。
三、各收費站點要嚴格防范運輸車輛偽造封鉛加鎖和《檢驗檢疫證明》偷逃通行費的行為,遇可疑車輛可向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電話核實并開箱抽查核驗。發現偽造、假冒行為,除按規定加收車輛通行費外,還要將運輸車輛計入“黑名單”,收繳假證明和鉛封并寄送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植物檢驗檢疫處或江西省交通運輸廳財務審計處,將車牌車型等情況及時上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財審處、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財務處,以便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取消該車享受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優惠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