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提出,要重點清理地方行政部門或事業單位在鐵路貨物運輸、專用線經營上的違規收費,規范鐵路運輸企業、專用線產權或經營單位收費,在8月底前接受國家發改委的全面檢查,對違規收費問題,要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并追責。實際上,去年底國家發改委就曾喊話清理涉鐵收費,但業界指出,亂收費現象仍屢禁不止,國家發改委本次也明確提出,目前收費名目較多、亂收費等問題依然突出,亟須通過清理規范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據了解,早在2014年12月,國家發改委印發的《關于放開部分鐵路運輸產品價格的通知》就提出,要放開4項“具備競爭條件的鐵路運輸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鐵路運輸企業可以自主確定具體運輸價格。這4項分別是:鐵路散貨快運、鐵路包裹運輸價格,以及社會資本投資控股新建鐵路的貨物運價、社會資本投資控股新建鐵路客運專線旅客票價等。但業界指出,上述收費項目放開后,部分企業出現了收費過高、未明碼標價等情況,而在政府定價范圍內的涉鐵收費也有收費標準較高等現象。
為此,國家發改委在去年12月曾發布《關于清理規范涉及鐵路貨物運輸有關收費的通知》,點名要將附加費、專用線收費和運輸企業收費三項納入重點清理范圍內。其中,需要被取消的附加費就包括地方行政部門或事業單位在鐵路貨物運輸、專用線經營上的違規收費、違規參與收入分成,或收取歧視性的地方保護收費。在運輸企業收費方面,則要重點規范鐵路運輸企業在提供抑塵、代辦保險、保價等服務過程中強制服務并強行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