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為中國企業帶來了巨大商機,但與此同時海外投資面臨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稍不注意就會面臨巨大風險。”全國人大代表、中建三局董事長、黨委書記陳華元呼吁,健全法律保障體系,為中國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
“一帶一路”為中國企業帶來了巨大商機。2017年,我國境內投資者新增境外非金融類直接投資達1200.8億美元,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額2652.8億美元,僅中建集團一家企業境外新簽合同額就達1988億元。
但是,陳華元指出,目前中國企業“走出去”還存在海外投資法律制度不完善、企業境外風險防范意識不強、涉外法律服務資源短缺等問題。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完善海外利益安全保障體系,正當其時。”陳華元為此提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企業走出去法律保障的建議”,建議國家提高法律保障水平,為中國企業境外投資與發展保駕護航。
陳華元建議,應當加快制定海外投資促進法,頒布境外投資融資保障、境外投資保險等相關配套政策法規;推動簽訂雙邊及多邊投資保護協定,依靠國際雙邊和多邊協定,促使東道國政府為中資企業海外發展提供保護。
與此同時,陳華元認為,政府應當籌建涉外法律信息庫,防范與我國法律法規及法律文化差異所帶來的法律風險;完善海外投資援助法律制度,國家駐外使館要肩負起涉外法律風險研判職能,引導鼓勵成立專業中介機構;要在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過程中發揮輔導、引領作用,避免不合理投資行為和惡性競爭。
“應當加大涉外法律服務資源培育力度?!标惾A元建議,加大涉外人才培養力度,推動涉外服務國際化,鼓勵外籍高素質的法律人才和在外中國籍法律人才加入中國律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務國際化水平,同時鼓勵律所通過并購合作等模式到海外設立分支機構。
在陳華元看來,我國還應加快推動司法與國際接軌。“優化國際司法協助制度,重視參與并推動國際規則的制定,夯實‘一帶一路’的國際政治基礎。”陳華元建議,政府部門可從政策層面引導仲裁機構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我國仲裁制度與國際接軌,穩步推進國際仲裁中心建設,鼓勵國內人員到國際著名仲裁機構擔任仲裁員等。
陳華元還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建立機制,提升企業風控能力,為企業提供國內海外監管信息和相關法律政策培訓,對涉外項目和交易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鼓勵中國企業在本土化過程中注重法律專業人才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