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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快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簡稱《通知》),通過簡化審批程序、縮短辦理審批周期、為各地補充抵押貸款(PSL)項目申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資金發放提供便利等措施,切實加快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落地。
一直以來,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因涉及國土、住建等部門審批,耗時較長,特別是項目前置性手續較為復雜。《通知》明確,農村公路新改建項目及新建獨立橋梁(隧道)項目,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項目審批表形式報縣級發展改革部門進行立項審批。對已列入江西省級農村公路危橋改造規劃項目庫和農村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項目庫的項目,視同立項。
同時,凡已立項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特大橋梁(隧道)等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經縣級交通運輸部門審查后,由建設單位報縣級發展改革部門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他已立項的農村公路項目不再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