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國務院印發的我國數字經濟領域首部國家級專項規劃——《“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后有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近期政府層面從“頂層設計”出發分別頒布了專門針對數字經濟以及平臺經濟的相關政策,明確了平臺經濟未來建規立制的方向。而平臺經濟又是我國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具體到物流行業。
一方面物流產業數字化,經過一段時期的成長發育,已經形成一批上市或即將上市的數字化貨運企業,比如滿幫、路歌、福佑卡車等。
另一方面網絡貨運平臺,經過2年的政策試行,發生了不少負面事情,虛開發票、業務造假、技術不合規……給2022年起始的網絡貨運政策延期蒙上一層陰影。
現在,關于數字經濟、平臺的規劃引導文件一出,又會給網絡貨運平臺帶來怎樣的變數呢?
網絡貨運有了頂層設計上的方向指導,能做怎樣的調整、優化?最終走向是否會有變化?
平臺經濟的社會責任或成重點關注項
首先,來看看2022年初先后推出的兩項重磅政策。
· 數字經濟首部國家級規劃推出
第一份重磅文件:國務院前幾日發布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以下簡稱《數字經濟規劃》),這是數字經濟領域的首部國家級專項規劃。
文件中共有35處提到了“平臺”。平臺企業作為數字經濟的組織者和協調者,在物流產業數字化中,網絡貨運平臺成長的過程就是貨運行業謀局部篇、明道、優術和篤行的過程。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數據經濟規劃》明確,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0%。
這意味著,包括網絡貨運平臺在內,未來產業數字化經濟的成長空間巨大。
· 社會責任或影響政策扶持力度
第二份重磅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份文件與網絡貨運平臺聯系更密切。關于平臺企業的十九條意見,對于網絡貨運后續道路和發展重心有指點迷津的功效。
更值得各家平臺企業注意的是,《意見》的內容直指社會責任,這或將成為政府監管、支持平臺企業的重要衡量標準。
具體來看看有哪幾道關卡值得網絡貨運企業用心去闖。
第一關:把握風控和安全
安全,這是所有平臺的基礎生存門檻。《意見》給出明晰的方向:
第五條意見——加強金融領域監管指出:“規范平臺數據使用,從嚴監管征信業務,確保依法持牌合規經營。”
第六條意見——探索數據和算法安全監管指出:“推動平臺企業深入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探索開展數據安全風險態勢監測通報,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國家機關在執法活動中應依法調取、使用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安全。”
· 央企的風控樣板
中儲智運背靠新成立的中國物流集團,作為央企平臺,其風控體系和安全體系具有很典型的參考意義。
根據羅戈網.物流沙龍了解,中儲智運建立了一套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成為公司發展的“壓艙石”,從經營安全、業務安全、信息安全三方面,確保公司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保持穩定、健康、可持續。
在數據信息保障方面,中儲智運與先進數據存儲平臺合作,通過先進防火墻的設置,保護公司貨主、司機及各項運營數據的安全性,防攻擊,防篡改。脫敏技術在數據流動時確保數據安全性,防泄漏,全流程閉環信息傳遞審核,保證數據傳遞準確性。
第二關:數據控稅 業務回歸真實、合規
· 從以票控稅到數據控稅
上文提到網絡貨運平臺目前存在的負面問題,去年這類事件不少,比如浙江的某物流平臺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稅局和公安經偵部門立案調查;湖北某物流中介平臺介紹虛開業務并操作虛開發票被立案;浙江某知名網絡貨運企業為了虛構業務,居然使用小客車、轎車等非貨運車輛來造假……
網絡貨運平臺本身卻是稅務合規的重要一環。事實上,網絡貨運平臺擁有代開發票的資格,可以替代司機代開發票并繳納小規模納稅人3%的增值稅。同時,集采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可以納入進項抵扣。由此,網絡貨運平臺在稅務環節形成閉環,幫助上下游實現稅務合規。
· 虛假業務無立錐之地
此次,在頂層設計中對于稅務造假有很明確的規定,根據《意見》第四條完善競爭監管執法要求:“加大對出行領域平臺企業非法營運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等稅收協助義務,加強平臺企業稅收監管,依法查處虛開發票、逃稅等涉稅違法行為。強化對平臺押金、預付費、保證金等費用的管理和監督。”
后續在《意見》之下,從事虛假業務的平臺將再無立錐之地。
第三關:“買”來的軟件不叫技術
· 業務合規的基礎是技術
但要做到業務真實,知易行難,一切都要仰仗于技術。在《意見》中,對于技術和創新的內容不少。
在支持平臺加強技術創新中要求:“鼓勵平臺企業不斷提高研發投入強度,加快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處理器等領域的技術研發突破……支持有實力的龍頭企業或平臺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圍繞工業互聯網底層架構、工業軟件根技術、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公共算法集、區塊鏈底層技術等領域,推進關鍵軟件技術攻關。”
在鼓勵平臺企業開展模式創新中要求:“推動“互聯網+”向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更高效率方向發展……加強行業數據采集、分析挖掘、綜合利用。”
很可惜,目前市場上的網絡貨運企業擁有持續性的技術開發能力的平臺企業并不多。很多企業為了趕風口、嘗鮮,本身并沒有累積新業態技術,只能通過購買平臺軟件,來申請網絡貨運平臺資質。
然而,網絡貨運業務是面向大眾、面向不確定多數的多樣化的需求,所以不可能一成不變。所需要的技術必然也是不斷升級、不斷更新的技術。
· 數據綜合開發的下半場
網絡貨運平臺不僅要擁有自研的軟件、平臺,還能時時維護,不斷更新。甚至更深層次數據挖掘綜合利用,向更大范圍方向發展。
比如,形成智慧物流大數據系統,可對全國貨物流量和流向提供多維度、快速、高效的智能分析及預測,實時掌握全國物流經濟運行情況。
比如,其圍繞司機會員的身份特質、車輛屬性、行為偏好、信用歷史等維度,構建的司機信用分體系——核桃信用分,建立了針對司機群體的全新信用評級體系,能為后續生態圈各項業務提供數據支撐。
比如,科學反映道路運輸合理健康水平的健康指數;數據驅動產業發展升級的物流指數網等。
第四關:降低司機、平臺的參與成本
與此同時,《意見》也看到平臺參與各方的利益訴求,希望引導出一個平衡各參與者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意見》降低平臺經濟參與者經營成本中明確:“持續推進平臺經濟相關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便利化、規范化,支持省級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要求,統籌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引導平臺企業合理確定支付結算、平臺傭金等服務費用,給予優質小微商戶一定的流量扶持。”
具體到網絡貨運平臺,其參與者共有三方:司機、貨主和平臺。
貨車司機,通過平臺可直接與貨主交易,減少大量找貨時間和找貨成本,提高運輸效率和收入。并借助平臺獲得納稅身份,縮短運費結算周期,掙錢更有尊嚴。
貨主,通過平臺的數字化運營,全程監控貨物狀態,提高貨運安全性;通過數據留痕,便捷供應鏈數字化管理,一鍵生成貨運流程單和財務稅單。
平臺,作為中間承運方,收取服務費用,并依法賦予司機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幫助上下游實現財稅合規、納稅閉環。
但落到真實復雜的現實中,平臺、司機的參與成本遠沒有這么理想和簡單。
這就需要厘清勞務收入與營業收入的差異。
網絡貨運平臺根據國家稅務局等制定相關政策和法規,可以給司機申報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在這樣的身份之下,他應該繳納的是營收收入相應稅額,而非個人所得稅,同時也應該是司機負責清繳,而非平臺代扣。但現實是司機不希望繳稅,最后由平臺代繳,以此實現四流合一、稅務閉環,大大增加了平臺的成本。
但反過來,如果非要司機自己去繳納這個稅額,收入減少、行政合規性成本加碼都是問題。
在《意見》明確降低各方經營成本的方向下,后續三者之間將有很大的希望協調解決這一問題,值得期待!
第五關:網絡貨運形態小而美OR大而全?
· 轉向供應鏈生態開發
《意見》同樣給平臺的形態提出了一個政府層面希望實現的目標。
在建立有序開放的平臺生態中,有這樣的表述:“推動平臺企業間合作,構建兼容開放的生態圈,激發平臺企業活力,培育平臺經濟發展新動能。”
從網絡貨運平臺自身來看,運輸服務的利潤空間不大,因此延伸產業鏈條、構建智能供應鏈生態成為一個很好的選項。
在網絡貨運平臺的基礎上,拓展、深化“智鏈”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并基于物流大數據建設“智信”數字信用服務平臺。多維度、立體化地整合優勢資源,構建了從原材料采購、生產到銷售的全鏈條服務生態體系,提供多場景體驗和服務,建立更敏銳響應市場變化的服務體系。
數字物流與供應鏈形成生態圈,其包括運費預付、運費賬期、貨主運費貸等金融服務;油氣品、車后產品、貨物保障服務、司機之家&服務站等產品新消費服務及大數據服務等衍生業務也得以在供應鏈生態中良性運轉。
·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也有堅守只做網絡化平臺的企業,他們堅持發揮自身定位,只做最擅長業務,將專業優勢發揮到極致。這樣的企業即使小,但在未來也會找到發展的出路。
互聯網+物流業態多元化發展的未來趨勢,最后走哪一條路,是自身發展、社會需求、競爭結構等綜合因素導致的。你認為好的下一站并不一定適合他。只有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第六關:司機權益保護力度加大
除此之外,《意見》明確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平臺企業、用工合作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認定標準,探索明確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認定標準,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引導平臺企業加強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之間的協商,合理制定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和算法規則,并公開發布,保證制度規則公開透明。”
貨車司機是一個龐大卻隱身的群體,他們雖然數量眾多,承擔著社會經濟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資流轉任務,卻因為身處底層、話語權不重,長期處于被忽視狀態。作為新業態勞動者,其權益將更被平臺企業重視與保護。
隨著《意見》逐步下行落實,司機群體的生活、工作、收入情況有望進一步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