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贛江水運進入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時期,吉安積極搶抓浙贛粵大運河國家戰略機遇,提前謀篇布局搶占水運交通發展制高點,經多方征求意見,于近日在全省率先出臺了覆蓋整個水運產業鏈的《關于加快推進水運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吉安市中心城區。郭弘毅 攝
該惠企惠民方案的出臺,將加快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水運體系,補齊我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水運短板和弱項,有效降低社會綜合物流成本,將贛江吉安段水域“偶爾有船跑”的現狀提升到“能跑船、有船跑、天天有船跑”的可持續發展狀態,助推全市水運行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從優化港口布局,優化調整沿江工業、農產業、物流業布局,完善港口運輸設施體系,加快培育水運產業,加強水運貨源組織,提升行業保障治理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扶持機制等7個方面主要任務,共計26條具體工作,對我市碼頭建設、臨港經濟發展、航道養護、扶持水運企業、集裝箱水上運輸、完善水運產業鏈、引導水運優勢貨源向水運集聚等要素和工作重點提出了措施辦法,其中有6條具體針對貨源企業、航運企業以及從業人員的獎勵扶持政策。 據了解,6條獎勵扶持政策分別是: 鼓勵公水多式聯運。對工礦、商貿企業貨物,從企業到吉安港口之間往返的公路運輸按0.2元/噸·公里給予公路運輸運費補貼扶持; 支持集裝箱運輸發展。按200元/標箱的標準,給予碼頭經營企業補貼扶持和給予貨源企業每標箱5元/公里運費的補貼扶持; 扶持公共定點班輪穩定開行。對穩定開行吉安港新干港區、吉安中心城區港區、泰和港區至九江港、南昌港的公共定點班輪航線的航運企業,分別按照新干港區至九江港2.2萬元/往返航次、新干港區至南昌港1.4萬元/往返航次,吉安市中心城區港區至九江港2.5萬元/往返航次、吉安中心城區港區至南昌港1.5萬元/往返航次,泰和港區至九江港2.6萬元/往返航次、泰和港區至南昌港1.6萬元/往返航次的標準,予以獎勵; 鼓勵水運運力發展。對長期經營吉安往返南昌、九江及長江沿線港口航線、服務吉安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航運企業新建適合該市航道條件的標準化船舶,按船舶總噸位予以200元/總噸獎勵,對于公司注冊地在吉安的航運企業新建,或購置外省籍3000載重噸及以上的內河普通貨船,按80元/總噸予以獎勵; 加強水運從業人員培訓培養。在吉安開辦船員培訓機構,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給予扶持政策和獎勵,對與市內航運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戶籍所在地在吉安的人員參加培訓后取得相關證照,按照培訓費的80%給予補貼; 大力支持外貿企業貨物水水聯運。吉安市外貿企業貨物通過吉安港水運進出口的,在享受省、市(包括其他市)“三同”政策和該市支持發展集裝箱水上運輸運費補貼扶持外,再給予200元/標箱的獎勵。